荔灣區推動專業市場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落實市第十次黨代會、區第十一次黨代會精神,推動荔灣區專業市場轉型升級工作,根據《中共廣州市委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建設國際商貿中心的實施意見》和《中共廣州市荔灣區委 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進新型城市化發展的決定》,制定本意見。
一、總體思路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廣州加快建設國家中心城市,打造國際商貿中心的目標,按照“只高不低”的產業調整工作原則,著力以國際化、現代化、展貿化、專業化為導向,以培育國際采購中心為引領,以電子商務信息技術為支撐,以創新交易方式、商業模式和流通業態為手段,按照“有形市場與無形市場相結合,要素市場與商品市場相結合,突出重點、示范帶動、由點及面”的思路,采取轉型升級、轉營、規劃調整和不保留等方式,推進存量市場減量提質、提升功能,構建具有較強輻射和帶動能力的內外貿一體化的現代商品展貿采購交易平臺體系。
二、工作目標
到2015年底,以市區共建方式,分類指導、突出重點,著力提升一批重點專業市場、打造一批商品國際采購中心、轉營一批傳統專業市場、示范發展一批市場園區,使大中型專業市場電子商務廣泛應用,電子交易平臺功能明顯增強;使專業市場基本實現有形商流與物流分離,建立專業市場現代物流配送外包服務模式;培育一批“廣州價格指數”。初步形成市場要素較為完善、國際化和現代化水平大幅提高、集聚輻射影響力明顯提升、空間布局合理的現代商品展貿采購交易平臺體系。
三、工作任務
(一)推進一批重點專業市場升級轉型。
對標國際先進和國內一流水平,抓好站西鞋城、芳村茶葉等重點區域專業市場的轉型升級,著力提升專業市場電子商務應用、產業聯動、展示與國際化經營功能和物流服務水平。(牽頭單位:區經貿局,配合單位:區發改局、區環保局、區更新改造辦、區建設園林局、區國資監管局、區國土房管分局、區白鵝潭管委會、市工商局荔灣分局、荔灣區國稅局、荔灣區地稅局、市規劃局荔灣分局、相關街道)
1.編制荔灣區專業市場轉型升級標準,對服裝、鞋業、茶葉、建材等行業中影響力大、輻射范圍廣的市場,狠抓軟硬件升級,積極引進現代交易方式,從定位、規劃報批、建設服務到招商推介和運營等環節,市、區聯動推進市場轉型升級。(牽頭單位:區經貿局,配合單位:區發改局、區環保局、區建設園林局、區國資監管局、區國土房管分局、市工商局荔灣分局、市規劃局荔灣分局、相關街道)
2.將實施升級改造且符合“三舊”改造條件的專業市場優先納入“三舊”改造范疇,納入標圖建庫,優先解決項目用地,對全區“退二進三”用地嚴格把關。(牽頭單位:區更新改造辦,配合單位:區發改局、區經貿局、區國土房管分局、相關街道)
3.根據“三舊”改造政策,對納入“三舊”改造范疇的專業市場升級改造項目,在有關的建筑指標方面給予上限支持。(牽頭單位:市規劃局荔灣分局,配合單位:區發改局、區經貿局、區更新改造辦、相關街道)
4.引導市場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完善誠信經營和商品質量監督機制,建立商品交易市場管理網絡,在場內公告欄公示誠信管理、商品質量等方面的信息;指導市場開辦者、場內經營者規范交易合同,通過建立完善市場經營信用檔案和數據庫實現常態化監控管理,提升市場管理層級和服務水平。(牽頭單位:市工商局荔灣分局,配合單位:區發改局、區經貿局、荔灣區國稅局、荔灣區地稅局、相關街道)
5.加強重點區域專業市場周邊公共配套設施建設,合理組織交通網絡,支持專業市場在城區外圍建立物流倉儲配套設施。(牽頭單位:區經貿、交通、規劃等部門按職責分別牽頭負責,配合單位:區發改局、相關街道)
6.引導市場推廣應用總代理、總經銷、遠期合約、拍賣制、電子交易等新型批發交易方式,推動場內經營者向公司化發展,提高專業化、組織化水平,增強廣州商品集聚能力和影響力。(牽頭單位:區經貿局,配合單位:區發改局、區科技信息局、區財政局、區國資監管局、荔灣區國稅局、荔灣區地稅局、相關街道)
(二)打造一批專業化國際采購中心。
重點培育站西鞋城、芳村茶葉市場園區等一批具備一定基礎的專業市場群創建國際采購中心,爭取2013年內1個市場群獲得省國際采購中心認定,扶持一批優勢市場(群)作為重點培育對象。通過打造承接國內外、覆蓋全國的商品購銷與分撥中心,示范帶動其他專業市場的現代化、國際化提升力度。(牽頭單位:區經貿局,配合單位:區發改局、區交通局、區科技信息局、市工商局荔灣分局、荔灣區質監局、相關街道)
1.以現代分銷方式應用為手段,積極引進知名品牌總經銷、總代理企業,引入跨國公司和外地企業設立常駐采購分銷機構,引導企業進入國際連鎖采購分銷網絡;鼓勵企業實施供應鏈一體化營運模式,開展全球營銷平臺建設,發展貨物代理、采購代理、銷售代理,在服裝、鞋業等領域形成一批專業性較強的現代分銷企業,實現傳統營銷方式向現代國際營銷方式轉變。(牽頭單位:區經貿局,配合單位:區發改局、市工商局荔灣分局)
2.以轉變交易方式為重點,創新發展現代展貿交易中心。大力推廣電子商務應用,完善現有塑料等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的物流配送、金融與保險服務等功能,推廣互聯網與物聯網互動結合技術運用,構筑先進交易平臺;建立區域性大宗商品聯合交易園區,創新交易方式,打造國際水平的商品采購中心。(牽頭單位:區經貿局,配合單位:區發改局、區交通局、區科技信息局、市工商局荔灣分局、荔灣區質監局)
3.培育新型服務業態,拓展市場服務功能。大力引導工業設計、文化創意等服務企業進駐專業市場園區,構建為專業市場服務的檢驗檢測、認證認可、信息交換、物流服務、產權和服務交易、資金結算、標準發布與制定、宣傳推廣等公共服務平臺,提升綜合服務功能,推進專業市場功能從單一商品交換向全球發布信息、發現形成價格和參與制定國際規則標準轉變,由單純的商品供應者向具有綜合服務功能提供者轉變,發展服務貿易。(牽頭單位:區經貿局,配合單位:區發改局、區交通局、區科技信息局、市工商局荔灣分局、荔灣區質監局)
(三)著力轉營一批專業市場。
結合城市建設拆遷、市政路網建設、交通管制、消防安全整改、市場整頓和年審(含臨建到期)等,強化倒逼機制,引導站西路、西堤二馬路、清平路、十三行路等區域的低端市場實施轉營或依法關閉。(牽頭單位:區經貿局,配合單位:區發改局、區國土房管分局、區國資監管局、區公安分局、市工商局荔灣分局、市規劃局荔灣分局、相關街道)
1.對符合規劃,但批發功能不符合城市發展要求、影響城市環境的市場,引導其轉營為零售網點或區域性商業配套設施。(牽頭單位:區經貿局,配合單位:區發改局、區國資監管局、區公安分局、市工商局荔灣分局、市規劃局荔灣分局、相關街道)
2.對批發市場內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牽頭單位:區公安分局,配合單位:區發改局、區經貿局、區國資監管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市工商局荔灣分局、相關街道)
3.對屬于違法建設的專業市場或市場中存在違法建設的,依法對違法建設進行查處。(責任單位: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市工商局荔灣分局、市規劃局荔灣分局、區經貿局、相關街道)
4.督促市場開辦者將市場建設規劃許可證、臨建許可證等在市場顯眼位置公開展示,以便場內經營者準確了解相關證照的有效期限。(牽頭單位:市規劃局荔灣分局,配合單位:區發改局、區經貿局、相關街道、市工商局荔灣分局)
(四)推動一批重點專業市場園區創新示范發展。
以芳村花卉市場園區等符合整合提升條件的專業市場集聚區為示范,推進園區“四個統一”(統一管理、統一形象、統一信息化、統一物流)建設,打造彰顯行業特色、水平更高、競爭力更強的標志性展貿市場集聚區,帶動城區傳統專業市場集聚區向專業展貿中心提升改造。(牽頭單位:相關街道,配合單位:區經貿局、區交通局、區科技信息局、區建設園林局、市工商局荔灣分局、市規劃局荔灣分局、市公安交警支隊荔灣大隊、市公安交警支隊芳村大隊)
1.實施荔灣區專業市場轉型升級標準,對試點園區制定園區轉型升級規劃,推動存量市場園區的整體規劃提升工作,完善物流、停車、金融、信息等公共配套設施和服務,推動建立專業市場公共物流服務站,在園區內設立專門的裝卸貨區和停車位,杜絕占道經營、裝卸現象。遠期將物流從專業市場和市場園區中分離出去。(牽頭單位:相關街道,配合單位:區經貿局、區交通局、區科技信息局、區建設園林局、市工商局荔灣分局、市規劃局荔灣分局、市公安交警支隊荔灣大隊、市公安交警支隊芳村大隊)
2.創新促進專業市場升級改造方式,在站西路等城區的主要路段,選取若干個符合用地規劃、具有較強行業影響力且占地面積較大的區域,結合“三舊”改造,打造一批連片改造、調整優化專業市場集聚區。(牽頭單位:區更新改造辦,配合單位:市規劃荔灣分局、區經貿局、區國土房管分局、區建設園林局、區交通局、相關街道)
3.加強專業市場集聚區園區化管理。實施升級改造的專業市場集聚區成立園區管委會,建立園區統一的管理服務平臺,形成市場管理中樞和完善的園區化長效管理機制。(牽頭單位:區經貿局、相關街道)
4.提升園區發展環境,開展市場和園區空間景觀的整治、美化,整飾市場建筑立面,統一標識和廣告招牌,對市場道路、景觀進行綠化,塑造園區良好形象。(牽頭單位:區經貿局、相關街道,配合單位:區建設園林局、市工商局荔灣分局、市規劃局荔灣分局)
5.建設市場園區統一的信息中心和交易中心,完善信息發布平臺,實現園區公共信息統一收集、整理和公布,逐步實現網上支付、訂單管理、物流配送、統一結算等全程電子商務服務,提升園區商品交易、展示功能及效率,擴大輻射影響力。(牽頭單位:區科技信息局,配合單位:區經貿局、區發改局、荔灣區地稅局、荔灣區國稅局、相關街道)
(五)打造一批電子商務和現代物流公共服務平臺。
以鞋業、服裝、茶葉等行業性公共服務平臺為試點,扶持發展一批行業公共服務平臺,提升電子商務特別是電子交易功能,通過B2B、B2C等方式實行倉儲、聯運、裝卸、貨運代理、商檢、電子票據、電子交稅、商務等全方位配套服務,示范帶動專業市場和現代物流業的電子商務應用與發展。(牽頭單位:區科技信息局,配合單位:區經貿局、區交通局、荔灣區地稅局、荔灣區國稅局、相關街道)
1.推廣電子物流信息技術應用,加快市場商流、物流分離。以各專業市場為基礎,加強專業物流園區(企業)與專業市場的對接,應用廣州物流信息平臺或支持專業市場園區建設公共物流平臺,統一市場園區物流。(牽頭單位:區科技信息局,配合單位:區經貿局、區交通局、相關街道)
2.按照加快推進電子商務應用的要求,以塑料、茶葉、鞋業等優勢行業的龍頭市場為依托,建立一批集信息發布、價格指導、網上在線交易、資源統一配置和其他支撐輔助功能為一體的行業性電子商務平臺,向電子交易中心發展。加快市場內部信息化建設進程,建立自有專業電子商務網站或與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對接,促進有形市場和無形市場的有機結合。(牽頭單位:相關街道,配合單位:區經貿局、區科技信息局)
3.鼓勵專業市場利用電子商務開展網上國際貿易,與跨國公司合資或開展多種形式的對接合作,逐步實現全球采購、全球分銷,鼓勵定位合理、運作規范、有發展潛力的行業門戶網站整合相關網絡資源,建成行業性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更好地發揮行業門戶網站的集約優勢。(牽頭單位:區經貿局,配合單位:區發改局、區科技信息局、荔灣區國稅局、荔灣區地稅局、相關街道)
(六)培育一批“廣州價格指數”。
引導和培育荔灣區在國內相關行業中有較大影響力和一定價格示范作用的專業市場,積極打造專業商品的“廣州價格”,通過價格發現和形成機制,在更多的產業領域內占據話語權,進一步提升“廣州價格”在全國乃至全球的影響力和輻射力。(牽頭單位:區經貿局,配合單位:區發改局、區科技信息局、區財政局、相關街道)
1.完善現有塑料等價格指數,繼續培育服裝、茶葉、中藥材等專業商品的“廣州價格”指數,加強行業信息發布和價格發現功能,提升廣州商品價格話語權。(牽頭單位:區經貿局,配合單位:區發改局、區科技信息局、區財政局、相關街道)
2.繼續推進大宗商品電子交易中心建設,規范和發展現有塑料等大宗商品電子交易市場,完善電子交易、信息、物流、金融于一體的綜合服務功能,擴大流通規模,形成主要大宗商品的“廣州價格”,推動傳統市場向現代交易中心轉型升級。(牽頭單位:區經貿局,配合單位:區發改局、區科技信息局、區財政局、相關街道)
四、保障措施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成立荔灣區專業市場轉型升級試驗區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經貿局,協調統籌推動專業市場發展布局規劃和轉型升級,制定推進專業市場轉型升級的政策措施,協調處理重大事項,各有關單位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按職責分工合作,共同推進市場轉型升級。(牽頭單位:區經貿局,配合單位:區發改局、區交通局、區科技信息局、區財政局、區更新改造辦、區建設園林局、區水務農業局、區國資監管局、區公安分局、區國土房管分局、市工商局荔灣分局、荔灣區國稅局、荔灣區地稅局、市規劃局荔灣分局、相關街道)
(二)市區聯動抓好試點推進工作。為切實加快產業轉型升級,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按照“只高不低”的產業調整原則,市區聯動,以區為主,由區主要領導掛帥,成立專門工作組,確定工作目標、任務和標準,著力推進轉型升級工作,并定期對轉型升級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考核。(牽頭單位:區政府辦,配合單位:區經貿局、區交通局、區國土房管分局、市工商局荔灣分局、市規劃局荔灣分局)
(三)加大對創新型專業市場發展用地支持。充分利用好“三舊”改造政策,以“結構升級、集群發展、分類引導、節約集約”為導向,推動專業市場實施異地新建或轉營,促進專業市場發展用地“二次開發”。(牽頭單位:區更新改造辦,配合單位:區國資監管局、區國土房管分局、相關街道)
(四)加大對專業市場轉型升級發展資金扶持。充分利用各類財政資金,市、區安排專項資金支持市場轉型升級。對在2015年前主動從中心城區向外搬遷發展的專業市場項目,根據原市場面積和搬遷時間等給予相應資金扶持和貸款貼息支持,搬遷到廣州國際商品展貿城等《產業物流規劃》確定的優先發展區的,爭取市獎勵資金。(牽頭單位:區經貿局,配合單位:區財政局、區發改局、荔灣區地稅局、荔灣區國稅局)
(五)加強專業市場公共配套建設。對重點專業市場,應與項目建設同期開展相配套的路網和軌道交通設施建設,通過設立與火車站、汽車站、機場的接駁專線,提高項目的交通便利性;加大對重點專業市場周邊動態交通的疏導管理和組織優化,開展市場周邊靜態交通整治工作,對違章停車、占道裝卸貨物等行為按章進行查處,對城區(特別是城市交通主干道)專業市場周邊制定交通限行措施,根據市區交通限行措施的實際情況,逐步加大限行力度。(牽頭單位:區交通局,配合單位:區發改局、區建設園林局、區城市管理局、市公安交警支隊荔灣大隊、市公安交警支隊芳村大隊、相關街道)
(六)嚴格市場準入機制。按照市區的相關規定,嚴格控制新增市場審批。(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區經貿局、區交通局、區環保局、區城市管理局、區國資監管局、區公安分局、區國土房管分局、市工商局荔灣分局、市規劃局荔灣分局)
(七)加強專業市場轉型升級項目招商。根據項目規劃建設情況,借助招商平臺,舉辦系列國際招商推介會,吸引國內外知名商業機構進駐荔灣區新建的各大展貿中心(園區)。(牽頭單位:區經貿局、區協作辦,配合單位:區國資監管局、相關街道)
(八)加強專業市場遷移對接。多形式舉辦新建展貿中心(承接方)和主城區傳統專業市場(遷移方)對接會,引導城區內有發展前景的市場分期分批搬遷到專業市場優先發展區發展,抽疏中心城區的市場密度。(牽頭單位:區經貿局,配合單位:區交通局、區更新改造辦、區建設園林局、區國土房管分局、市工商局荔灣分局、市規劃局荔灣分局、相關街道)
(九)加強對出租屋倉儲整治。根據《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進一步加強對專業市場周邊出租屋的管理,居民區范圍內的民宅出租一律不得用作倉庫,全面清理“經營、存儲、居住”混集現象,引導專業市場的物流倉儲功能向城區外圍轉移,杜絕消防、安全生產隱患。(牽頭單位:相關街道,配合單位:區公安分局、區國土房管分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市工商局荔灣分局、市規劃局荔灣分局)
(十)強化專業市場周邊交通整頓。根據市政府《關于加強摩托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管理的通告》(穗府〔2011〕9號),對各專業市場附近“五類車”交通違法行為聚集地開展集中整治行動,依法打擊“五類車”尤其是摩托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以及改、拼裝報廢車的各種違法行為,嚴查非法營運車輛;對位于城市主干道的專業市場(園區),在主要交通節點區域加裝視頻監控,加強對車輛交通違規、非法營運、占道經營和占道裝卸貨物等行為的監管力度,禁止在交通限行區設立停車位、裝卸貨區等,有效改善市場周邊的營商環境。(牽頭單位:市公安交警支隊荔灣大隊、市公安交警支隊芳村大隊,配合單位:區交通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殘聯)
(十一)加強專業市場與物流園區對接。對于原地升級改造的專業市場,引導其物流分離到專業物流園區發展,最大限度減少市場物流帶來的城市環境、消防隱患等負面影響。(牽頭單位:區經貿局、區交通局,配合單位:區國資監管局、市公安交警支隊荔灣大隊、市公安交警支隊芳村大隊、相關街道)
(十二)加快提升貨運站場公共倉儲共同配送功能。結合城市交通治堵工作,加快城區貨運站場的調整和清理,進一步優化全市貨運站場布局規劃,充分考慮與專業市場布局規劃合理銜接,提升城區外圍物流園區、貨運站場在商品批發環節中的倉儲、分揀、包裝、配送等功能,推動專業市場倉儲和物流配送功能向主城區外圍轉移,逐步實現市場商流、物流有序分離。(牽頭單位:區交通局,配合單位:區經貿局、區國土房管分局、市規劃局荔灣分局、市公安交警支隊荔灣大隊、市公安交警支隊芳村大隊、相關街道)
(十三)結合“兩建”專項行動,落實市場監管。落實“兩建”專項行動的各項措施,認真落實市場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全方位、多角度、常態化的市場監管機制。探索建立市場經營業戶、供應商、經銷商等市場主體準入標準和標準化服務管理體系,提升荔灣專業市場的美譽度。(牽頭單位:市工商局荔灣分局,配合單位:區經貿局、區科技信息局、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區公安分局、荔灣區質監局、相關街道)
(十四)健全考核機制。區專業批發市場轉型升級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對各單位實施專業市場轉型升級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協調解決工作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難點,將各項工作納入區有關考核內容,定期通報和督辦。(牽頭單位:區經貿局,配合單位:區發改局、區環保局、區更新改造辦、區建設園林局、區國資監管局、區國土房管分局、區白鵝潭管委會、市工商局荔灣分局、荔灣區國稅局、荔灣區地稅局、市規劃局荔灣分局、相關街道)
綜合服務業,商貿綜合體,專業市場策劃咨詢、整合運營 、升級改造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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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書分7部:第一部運作準備類編;第二部策劃代理類編;第三部建設工程類編;第四部投資銷售類編;第五部招商租賃類編;第六部運營管理類編;第七部官方相關類編。這幾部分涵蓋了商業地產包括專業批發市場投資開發運營的全過程,從項目調研、項目立項、項目策劃、工程或采購招標、項目廣宣以及項目銷售招商、項目運營管理等合同(協議)。幾乎無所不含、基本能滿足商業地產包括專業批發市場投資開發運營全過程需要。
《中國商業地產專業批發市場合同協議匯編》適用對象: 1、各地各類商業地產業批發市場開發投資商、商業地產專業批發市場運營商、商業地產市場管理者;2商業地產、各商場、商城,購物中心、集貿市場等;3,各級政府、職能主管部門;4,各商業地產專業批發市場策劃咨詢等機構、研究院所等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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