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認為,進入新世紀以來,文化產業在全球范圍內迅猛發展,日益成為世界各國競相發展的新興戰略性產業。我國正處于經濟社會重要轉型時期,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已成為“十二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主線,大力發展文化產業顯得尤為緊迫和重要。2010年底召開的中共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明確提出,要“推動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型產業”。目前,我國文化消費總量偏低,文化消費市場仍存在著巨大的增長空間;文化產品和服務的供需矛盾較為突出;條塊分割嚴重,產業集中度不高;經營管理水平不高,市場競爭力弱;政策法規體系不健全,投入不足和人才短缺現象比較嚴重。文化產業要成為我國的支柱型產業,仍然任重而道遠。
提案建議:
(一)轉變觀念,拓寬文化產業的發展思路與空間。促進文化創意、技術、市場與產品或服務的有機結合。學習國際先進的成功經驗,借鑒發達國家在文化產業政策法規、公共服務平臺、投融資體系、推動文化產品出口、人才培育等方面的經驗,增強我國文化產業的原創力,提高我國文化產業的核心競爭力。開發利用好我國豐富的文化資源。
(二)進一步加大對我國文化產業發展區域不平衡的協調力度。我國幅員遼闊,文化產業發展的區域不平衡現象比較明顯,東部沿海地區文化市場較發達,歷史文化資源相對較少,而中西部地區有著豐富的文化資源,市場卻不夠發達。協調這種不平衡現象,要因地制宜,發揮地區優勢,加強區域間的合作,積極開發利用中西部地區豐富的文化資源,促進中西部地區經濟社會的發展。
(三)大力培育文化消費熱點,營造文化消費氛圍。通過文化市場調查等方式尋找文化消費和文化產業發展的消費熱點。進一步挖掘各地特色的文化主題,集合各地文化資源,打造文化品牌,拓展文化消費領域,培植更多的消費增長點。通過發放文化消費券等形式激發群眾文化消費熱情,刺激文化消費的增長。發展低成本、低票價、小規模的文化消費活動,擴大文化消費總量。
(四)加大文化培訓和廣告宣傳力度,培育文化消費主體。通過開展文化課堂講座、藝術鑒賞培訓以及在媒體開辟文藝批評專欄等形式,有效地提升百姓的文化品味。加大對文化品牌的廣告宣傳力度,重視形象包裝,激發消費者旅游、購物、經商的熱情,引導廣大群眾轉變文化消費觀念,釋放消費活力。
(五)努力構建文化產業的人才優勢。實施人才興業戰略,著力培養文化產業人才,尤其要加強領軍人才和各類專門人才的培養。建立健全文化人才培養體系,各省應組建文化人才培訓基地,并制定和完善有關文化產業人才隊伍建設的政策措施,吸引財經、金融、科技等領域的優秀人才進入文化產業領域。
(六)健全完善發展文化產業的保障機制。切實轉變政府職能,加強協調指導,大膽改革創新,積極穩妥地推進文化體制改革,清除影響和制約文化產業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提高服務保障的質量和效率。抓緊制定和完善科學合理的文化產業政策體系,尤其在加大資金扶持、加快招商引資、扶持中小文化企業、推進文化體制改革和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等方面,應健全和完善一系列配套傾斜政策。
(七)加大監管力度,營造良好的文化消費環境。整合管理職能,改變管理者眾多,管理不善的狀況;加強文化消費市場的制度建設,制定相關的消費法規、行業準則,加強對文化產品和文化服務的投訴處理,加大對低俗、迷信、色情等文化活動的處罰力度,維護文化消費市場的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