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日前下發《關于加快現代物流業發展的若干扶持政策的補充意見》,旨在降低成本、改善服務、簡化手續、提高效率,進一步改善我市物流業發展環境,促進我市物流業發展。《補充意見》實施后,物流業主能得到哪些實惠?手續辦理是否更便捷?經營環境是否更寬松?本報記者昨日就此請市發改委有關負責人對相關政策作了逐一解讀。
5000萬以下物流項目由縣區審批
■政策:在市區范圍內,由各區負責建設、管理的市重點物流集聚區,在項目投資審批上,對涉及到國家鼓勵類物流項目,享受縣級審批待遇。即總投資5000萬元以下物流項目由區級規劃、國土、環保等部門出具前置手續,按揚府發〔2005〕117號執行,由各區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報市投資主管部門和市物流辦備案。
■解讀:截至今年6月,我市共有物流企業1.4萬家,其中絕大多數是中小物流企業,以前這些物流企業由市級還是由縣區級審批,沒有明確界定,常常由市級部門視情況靈活把握,有一定的隨意性。現在正式明確總投資5000萬以下企業由縣區審批,一可避免企業申報時重復跑腿,二可政策松綁,便于縣區降低門檻。
土地出讓收益全部用于集聚區
■政策:在集聚區土地征用過程中,市及各縣(市、區)政府要做好物流項目用地的征地及供應工作。收取的土地出讓金凈收益、土地增值收益全部用于集聚區基礎設施建設。
■解讀:這項政策對物流集聚區來說是一大利好。以前國土部門參加土地出讓的收益分配,最終上交財政。補充意見實施后,土地出讓金和土地增值收益將是集聚區的重要資金來源,農田土地出讓金相對較低,每畝在二三十萬元左右,而一些路邊地塊或需拆遷安置的地塊有的每畝需50多萬。留住這些資金,集聚區基礎建設將會有充足的資金保證。
物流用地執行工業地價
■政策:集聚區內符合規劃,直接用于物資儲運的用地,按工業項目的出讓流程辦理。
■解讀:商業用地是拍賣價,揚州一畝商業用地常常拍到200多萬元,而工業用地要低得多,現在我市幾個園區的工業用地地價每畝一般在二三十萬元。這一變化給企業帶來的實惠是前所未有的。
集聚區項目用地內外相同
■政策:集聚區內的企業按規劃要求將自有劃撥土地改變用途,申請改建為物流項目用地的,則按物流項目出讓流程執行;
如按規劃申請改建為商業等用地的,則按商業等經營性用地出讓流程執行。集聚區外,市重點扶持的現代物流項目用地,按集聚區內物流項目用地的出讓流程同等對待。
■解讀:一些重點扶持的物流項目,因種種原因需在集聚區外發展,項目用地可與集聚區內的項目享受同樣的待遇。
短駁車輛不掛牌不交費
■政策:各集聚區管理部門可以就集聚區規劃區域范圍內的物流企業短駁轉運業務,到市質監部門集中申領和使用若干場內機動車牌照,其在集聚區規定的路線內運輸視為集聚區內部運輸(不得場外運輸),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解讀:這條政策的制定充分采納了物流企業方面的意見。短駁轉運車輛常常在場內轉,有些是碼頭到倉庫的短途運輸,讓這些車輛辦證掛牌交養路費對車主而言比較苛刻。今后這些車輛只要免費辦場內車牌照即可,短駁轉運時上路,只要出示場內車輛證件,就不會被交警罰款。
減免搬遷企業建設規費
■政策:市區第三方物流企業、倉儲企業、貨運場站等社會物流資源及生產和生活資料批發市場“退城進園”整合集聚發展的,原則上搬遷企業建設規模在原有規模內的有關建設規費給予減免,超出規模部分,給予50%優惠。承接地區有關建設規費低于上述標準的,執行承接地區標準。
■解讀:隨著城區的不斷擴大,過去一些物流企業、倉儲企業、貨運場站等需要“退城進園”,《補充意見》不僅減免了原有規模搬遷的建設規費,對超出部分還給予50%優惠,目的是鼓勵物流企業擴容,加快發展。
享受20%的所得稅優惠稅率
■政策: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員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的物流企業,可以享受20%的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
■解讀:20%的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覆蓋了我市絕大多數物流企業。截至今年6月底,我市共有1.4萬家物流企業,但規模物流企業不多,占地在50畝以上的場站只有7個。這一優惠政策將有力推動我市中小物流企業的發展。
環保節能投資可以抵稅
■政策:物流企業購置并實際使用《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該專用設備投資額的10%可
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
■解讀:相對而言,物流企業污染并不嚴重。這條政策目的是讓物流企業享有更多的優惠,進一步減輕物流企業的負擔。只要使用國家相關目錄指定的專用環保設備,就能得到相當于10%的資金扶持。
物流車輛不必掛外地牌照了
■政策:為滿足我市工商企業和承運人的需要,更好地為車船和交通重點物流企業服務,由市區具有領取運輸發票資質的貨運代開票中介機構代開發票,稅率按6.68%收取上繳國庫,對實行綜合稅率后新增地方財政留成部分,按3%對物流企業給予獎勵。其中車船貨主獎勵2%,物流企業獎勵1%,獎勵按季由納稅企業向財政部門申請撥付。
■解讀:由于各地稅費不一,車輛異地上牌現象一直存在,我市物流車輛異地掛牌的也為數不少,掛安徽牌照的最多,揚州每年因此流失的稅費上千萬。實行新的稅率獎勵政策后,稅費落差將大大縮小,揚州物流車輛異地掛牌的現象也將大為減少。
開辟新貨運班車有獎
■政策:物流企業開辟揚州至周邊縣級以上城市,以定時、定線、定價運行的快速貨運班車,且每日發運量50噸以上,2年內,由受益的市、縣(市、區)財政在服務業引導資金中給予一定數額的獎勵;物流企業開辟揚州至國內經濟發達城市的鐵路貨運“五定”班列,且每日發運量120噸以上的,3年內,由受益的市、縣(市、區)財政在服務業引導資金中給予一定數額的獎勵。
■解讀:這里一定數額的獎勵主要是不便作硬性規定,額度由各縣區確定。外地已有先例,獎勵10%至30%不等。有了這條政策,業主就可據此向有關方面提出申請。
安置殘疾人享稅收優惠
■政策:物流企業安置殘疾人員的,經有權部門認定符合條件的,在按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在稅前加以扣除。
■解讀:這是物流企業安置殘疾人所享有的特別優惠政策。物流企業安置的殘疾人越多,所得實惠越多。
首次提出物流集聚區概念
■政策:《補充意見》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原有政策規定與本意見有抵觸的,以本意見為準。
■解讀:《補充意見》對2005年我市出臺的有關扶持政策有針對性地進行了補充、細化和完善,政策更加優化,也更有操作性,并首次提出了物流集聚區的概念,將對我市現代物流業加快發展起到很好的推動作用。考試大收集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