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昆明克隆“義烏商城”的云南中豪置業董事長、浙江商人劉衛高,最近正頻繁地組織內部會議,頻繁地會見來自全國各地的投資商,以確保他領銜開發的這座300萬平方米的商業航母,免于折戟沉沙的結局。
2008年5月,劉衛高主持下的以復制義烏模式為特點的“中國·昆明螺螄灣國際商貿城”項目迅速完成前期準備工作,于當年9月27日動工并啟動銷售,2009年4月18日一期主樓工程即順利封頂。
中豪置業在政府授權下使用了“螺螄灣”這一名稱,并且在招商宣傳中“引用”了政府公告有關“現有螺螄灣市場將予搬遷”的文字。今年年初,政府發布公告證實了“拆遷”規劃,而已具人氣的螺螄灣批發市場里,眾多業主全力反對拆遷,矛盾逐漸激化。
4月6日,中豪公司在螺螄灣市場內擺攤招商,引起商戶反感,雙方發生肢體沖突,演變成一起上千人聚集示威的群體事件。昆明市政府出動大批警察平息了事態發展。
出于“圍魏救趙”的策略,在先使用“螺螄灣”商標的螺螄灣商會成員單位向中豪發起品牌侵權的行政投訴和法律維權,這場法律“阻擊戰”從昆明打到北京。
原告代理律師蘇建明稱:“如果北京能立案并且勝訴,中豪將無法使用‘螺螄灣’這一名稱,新商城項目將面臨投資者撤退的局面。”
而到目前為止,老螺螄灣批發市場的商戶卻因為“拆遷”糾紛,經營業績下滑,紛紛尋找“退路”。與全國各地的眾多批發市場升級改造一樣,老螺螄灣批發市場在疾進的拆遷計劃中面臨巨大的社會成本。
“最大標的”不正當競爭案
5月21日下午,北京市高院召開聽證會,就“螺螄灣”商標侵權案管轄權問題聽取各方意見。這將影響到北京市高院是否在立案后盡快予以開庭審理,也將決定遠在昆明的一起牽涉上萬經營者的商業糾紛,能否得到明確說法。
2009年4月,作為“螺螄灣”商標使用在先的主要權益所有人,螺螄灣商會、五華公司、螺螄灣置業共同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告搜房網、功夫堂、中豪置業涉嫌不正當競爭,要求對方停止侵權,并賠償損失兩億元。該案標的額之大,堪稱建國以來不正當競爭案之最。
事情還得從去年說起。2008年12月,由中豪置業投資開發的“昆明螺螄灣國際商貿城”通過搜房網發布招商廣告,“面向全球進行招商”。據原告代理律師陳述,對方不僅擅自在廣告上使用“螺螄灣”字樣,還派招商人員在老市場進行招商活動,導致采購商信心動搖,老螺螄灣生意受到影響。
老“螺螄灣”商貿城位于昆明市環城南路與南壩路交叉口一帶,因地處螺螄灣而得名。近年來人氣旺盛,據說每天進入市場者達10萬人次,年交易額在100億左右。而新市場則位于離老市場12公里遠的郊區,周邊目前還是處女地。1997年,作為市場主要開發商之一的昆明市五華市場綜合開發公司注冊了全類“螺螄灣”商標,但2008年該商標有四類到期未被及時延展,其中包括涵蓋市場服務的第36類商標。
“五華公司在先使用螺螄灣商標,中豪置業此舉涉嫌商標侵權。 2008年12月,五華公司向昆明市工商局發起行政投訴,在得不到解決的情況下,又于今年1月向昆明市中院提起侵權訴訟,但亦以標的額超過億元為由未予立案。2月,又向云南省高院起訴,云南省高院則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有關司法解釋,以沒有窮盡行政手段為由,也未予以立案。”五華公司、螺螄灣商會的委托律師蘇建明向記者表示。
“既然這官司在云南難打,那便到北京打,而正好搜房網的侵權廣告,成了在北京打官司的非常好的理由。”
這次由北京市高院法官主持的聽證會,緣起原告與被告的管轄權之爭。原告向北京市高院提起訴訟后,功夫堂和中豪置業均提出管轄權異議,認為原告系“一案兩訴”。而原告代理律師稱,被告系共同侵權,且侵權行為、結果發生地均符合條件,可以在北京起訴。
5月17日,中豪置業的副總經理薛金根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對于商標侵權一事“一律不接受采訪”,相關問題由政府統一回答。就中豪使用“螺螄灣”名稱受到質疑的問題,他表示:“‘螺螄灣’是開放式商標。這個品牌本來就是政府培育起來的,我們使用這個名稱是政府批準過的。”
這一說法,與數月前劉衛高在媒體上公開發表的觀點基本一致。
圍魏救趙的“拆遷保衛戰”
事實上,原告之所以咬定要打侵權官司,真正的目的是為了“挾制中豪”逼迫對方及有關部門坐下來商討關于拆遷補償的問題。
在老螺螄灣市場的業務起初看來,拆遷似乎并非政府行為,而是企業行為。2008年8月,中豪置業召開新聞發布會,將其在昆明官渡區宏仁片區開發的大型商品批發市場項目命名為“中國·昆明螺螄灣國際商貿城”。此后,中豪開始在媒體上發布“關閉老螺螄灣市場”等廣告文字,稱新建的商城是老螺螄灣的“異地改造安置項目”。
中豪置業的廣告傳單上還引用了一份與“昆明市政府簽訂的《招商協議》”和一份“政府公告”的部分文字,其內容與上述廣告內容形成了印證關系。不過,記者在采訪中豪置業時,就可否出示《招商協議》一事,薛金根對此不予回應。
鋪天蓋地的廣告宣傳一度讓舊螺螄灣的商戶以為,新市場是老市場的經營者開發的。第一交易區某商戶介紹:“廣告發布沒多久,許多人信以為真,紛紛前往工地考察。”
而五華公司有關負責人在看到中豪置業散發的廣告傳單內容后,逢人就說:“我們與新螺螄灣市場的老板是兩家人,沒有任何關系!我們從來沒有授權他們使用我們的品牌。”同時,螺螄灣商會也在市場里面貼了澄清聲明。
螺螄灣商會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起先他們并不相信拆遷之說,因為政府并未發布相關公告。倒是有一份去年9月通過審批的螺螄灣片區的改造規劃方案,按照其思路,螺螄灣并不是整體搬遷,而是采取分期逐步改造的形式,原地升級。
然而,到今年2月16日,政府提出拆遷之說得到了證實。昆明市西山區人民政府舉行新聞發布會,會上宣讀了昆政辦(2009)12號文件。文件規定,昆明市政府決定將目前螺螄灣商業片區的批零兼營、低端銷售及倉儲業態搬遷到三環以外的新螺螄灣市場,并在原地建設螺螄灣中央商務區(CBD)。此后自3月起,西山區政府張貼有關對螺螄灣市場拆遷公告。
據當地媒體報道,2008年3月1日,昆明市委書記仇和在赴螺螄灣批發市場視察有關情況后,也提出要求:市場改造要因勢、因市利導,先建后搬、先搬后拆,按照新型市場形態和營銷方式,高起點、高標準搞好建設。
出于“高起點、高標準”要求,但由于上昆明市地方財政資金緊張,類似螺螄灣批發市場的升級改造,只能通過引進民間資本來實現。2008年5月,由15名自然人出資5億元組建的云南中豪置業有限公司注冊成立。中豪在其宣傳廣告中稱,公司由25家浙江領軍企業加盟。董事長劉衛高早在2005年就在江蘇宿遷開發過宿遷義烏國際商貿城項目。
螺螄灣國際商貿城是昆明市重點招商引資項目,市政府為此專門成立了由市商務局牽頭的“中國·昆明螺螄灣國際商貿城建設指揮部”。然而,由于沒有出臺切實可行的拆遷補償方案,這場“拆遷升級”行動遭到老市場大部分業主和商戶的極力反對。
“沒有公布任何拆遷補償方案,也沒有和舊螺螄灣的業主商量,而商戶的生意也受到影響,所以大家都對此不滿。”螺螄灣商會有關負責人介紹,拆遷公告發布后,沖突開始逐漸激化。
在告到北京之前,螺螄灣商會等機構就曾與中豪置業有過數次“交火”,但均未達到目的。蘇律師表示,早在去年12月19 日,他們曾代表原告向中豪置業發去律師函,表示希望對方就“螺螄灣”品牌使用問題進行協商解決,但對方沒有坐下來談的任何表示。
在利益得不到伸張的情況下,業主將矛頭對準了中豪置業。“告倒了中豪,老市場面臨被拆遷的威脅就自然解除了。”5月起,在北京的有關法律維權工作漸次展開。
并存還是替代?這是個問題
老螺螄灣市場業主谷立(應本人要求,署化名)認為:“政府由原來的就地升級螺螄灣,變卦為要求限期拆遷老市場,這客觀配合了中豪置業的招商行動。”
“政府默許中豪使用‘螺螄灣’商號名稱,等于是將老市場業主和商戶辛苦打造出來的品牌,白送給競爭對手。”谷立說,政府為了給這種做法尋求合理性,在2月17日的新聞發布會上,昆明市工商局局長王愛中表示,將積極探索“螺螄灣”品牌開放性使用的有效辦法,將“螺螄灣”在一定區域內開放式共同利用。
而在中豪置業總部的展示大廳里,招商工作一直在進行。5月17日下午,記者在大廳里陸續見到10多位來考察咨詢的投資、經營者。部分考察者繳納了每個標準鋪位5萬元的“誠意金”。據工作人員介紹,前來認證的已有7000人,訂下約1萬余鋪位,占總共約23000鋪位的近一半。不過,公司在媒體上的宣傳是“4萬商戶爭訂2萬鋪位”。
一名前往登記的老螺螄灣市場的商戶告訴記者,他所在的第六交易區已有超過半數商戶在新市場繳了“誠意金”,“政府說搬遷,那肯定遲早要搬遷。如果不搬遷,新市場根本就起不來。所以先占個位置,萬一搞不成,錢也能退回來。”
對于商戶來說,新市場的價格比老市場要高,“但從規劃的方案和設施水平看,確實是商業前景誘人的批發市場。”
在中豪新印發的廣告傳單上,醒目的位置印著“究竟是整體搬遷還是原地升級?答:整體搬遷!今后可不可能出現新老兩個市場之間的競爭?答:不可能!”業內人士解釋,這樣的宣傳從側面表明,兩個市場公平競爭的話,新市場將毫無競爭優勢。
“以目前昆明市相對飽和的市場布局,如果舊螺螄灣不拆掉,新螺螄灣市場不經過3到5年的培育很難起來,甚至沒有希望。問題是,這么長的時間里,以幾十億資金滾動運作幾百億的項目,很容易出現資金鏈斷裂的問題。”螺螄灣商會會長認為,這是中豪置業要使用“螺螄灣”這一品牌,并要打“閃電戰”的根本原因。
中豪的動作確實很快。記者在位于昆明市官渡區彩云路的“螺螄灣國際商貿城”工地現場看到,一棟巨大的建筑坐落在面前,一期主樓已經封頂,工作立面上到處是緊張施工的建筑工人。4月18日慶祝封頂所掛的條幅依然密布在樓面上。許多參觀者驚嘆于施工速度——自去年9月開工直至封頂,總共用了七個月的時間。
然而,由于沒有出臺切實可行的拆遷補償方案,新、老市場之間的關系變成了競爭關系,而不是通常各地市場拆遷中出現的“延續與繼承”關系。
作為“易地改造安置項目”,是否應該對老市場的業主和商戶給予拆遷補償?由誰來買單?對此,作為拆遷受益方的中豪置業沒有提供任何補償方案,就此問題,薛金根表示:“中豪與老市場沒關系,各做各的。”
那么,提出要拆遷的政府部門有沒有出臺相關拆遷方案?昆明市商務局局長王光中5月20日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有關拆遷補償方案正在制訂中。而據記者所掌握的有關政府公告顯示,老市場拆遷工作須“在2009年11月30日前完成”。而螺螄灣國際商貿城將于今年11月交付使用。
記者在離開昆明時,在大街上看到中豪置業刊登在天橋上的廣告,上面寫著:螺螄灣……將于“2009年11月前全部拆遷完畢”。 張業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