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某農產品中心批發市場建設步伐的通知
政辦(1997)100號
硚口、東西湖區人民政府,市計委、農委、建委、商委,市規劃、土地、工商、財政、地稅、公用局,武漢供電局:
武漢農產品中心批發市場系國家計委立項批準,國家體改委、農業部積極支持、市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的國家級大型農產品中心批發市場,是我市“九五”期間重點建設項目。盡快建成該市場有利促進武漢大流通、大市場格局的形成,對于完善“菜籃子工程”,繁榮城市經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了進一步加快該市場建設步伐,按照《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城市農副產品市場發展的決定》(武政(1995)6號)精神,經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市、區各有關部門對武漢農產品中心批發市場建設中收取的土地批租費、城市建設配套費、白蟻防治費、易地綠化費、建設工程竣工檔案保證金等應按市人民政府武政(1995)6號文件規定予以免征,所免費用留作該市場發展基金,用于市場公共基礎設施建設。
二、市規劃部門應根據市場建設進度,及時辦理有關手續,以保證該市場建設工程進度。
三、市稅務部門對征收武漢農產品中心批發市場建設的投資方向調節稅給予特殊優惠照顧。
四、市、區供電、供水部門應對武漢農產品中心批發市場建設的水電增容予以優惠照顧,其中,自來水增容費按每噸不超過400元標準征收,市場內部的自來水管網建設由市場自行解決,城市管網到市場的管網工程按成本繳納費用。
五、武漢農產品中心批發市場開業后,前二年工商部門免收各項管理費用,后三年減半征收。
一九九七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