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開辦加工型企業也不需要房產證明和租賃協議,實在是太方便了!”5月22日,從事鐘表生產的浙江省義烏市墻億鐘表有限公司的辦事人員何女士順利拿到公司營業執照后,開心地說。
近日,義烏市政府再次修訂并下發《義烏市放寬企業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實施細則》,明確在義烏市內(除國際商貿城等專業市場外)全面實施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申報承諾制。
2013年5月和11月,義烏市在浙江省率先啟動兩輪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先后推行“先照后證、籌建登記”“放寬住所限制、集群注冊”“一照多址”“一址多照”“注冊資本認繳制”“取消最低注冊資本限制”等多項改革措施,全面放寬了企業名稱、注冊資本、經營范圍、經營場所的登記要求,共有8項改革舉措走在全國前列。
2017年,“最多跑一次”改革在浙江省全面啟動,義烏市場準入便利化改革持續加速。
2017年5月,義烏市對兩年前下發的《義烏市放寬企業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實施細則》進行第一次修訂,在實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工商登記的基礎上,啟動“實施住所(經營場所)申報承諾制+負面清單制”。
租房協議和房產證明,多年來一直是營業執照申請材料中不可或缺的要件。按照原工商總局《企業登記提交材料規范》和相關細則的規定,市場主體在申請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時,需要提交住所(經營場所)權屬證明,屬租賃使用的,還需提交租賃協議等材料。
“房東有房產證還好,如果沒有,需要房東到街道或村里開證明,非常麻煩!”回想起以前為了開證明“跑斷腿”的經歷,經營戶張先生感慨萬千。
實行住所(經營場所)申報承諾制后,《住所信息申報表》代替了租房協議和房產證明,真正實現了群眾“辦一件事、進一扇門”。
一年后的2018年5月,義烏市對企業住所(經營場所)的限制再次放寬,原先制定的負面清單被取消,除專業市場以外的經營主體,填寫《義烏市企業住所(經營場所)信息申報承諾書》后,即可免予提交租房協議和房產證明。
大刀闊斧砍掉房產證明等證明材料,義烏市場準入便利化程度再次領跑全國。
“取消企業住所(經營場所)合法使用證明后,大部分市場主體用一張身份證就可實現市場準入‘全通關’。”義烏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由于義烏市場主體存量大、增速快,按照辦件量測算,僅取消企業住所(經營場所)合法使用證明一項,全年就可使群眾少提交證明材料10萬份左右。”
在放寬準入的同時,義烏市也在不斷探索“嚴管”。此次新修訂的《實施細則》就提出了明確的“嚴管”要求。根據《實施細則》,市場監管部門要定期將登記信息推送給各鎮街、各相關部門。對重點行業經營主體,各部門須各司其職開展有效監管。市場監管部門還將按照“雙隨機、一公開”要求,對每年新登記和變更過住所(經營場所)的市場主體按一定比例進行隨機檢查。對檢查中發現查無下落的,依法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并向社會公示,采取部門聯合信用約束措施;對不如實申報住所(經營場所)而取得工商登記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對情節嚴重的,撤銷工商登記或吊銷營業執照,并實行信用懲戒。
“‘寬進不失管、嚴管不擾企’,打造全國一流的營商環境,是我們不懈努力的目標。”義烏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