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烏設立政府產業基金促轉型
金華新聞網—金華晚報記者張枝昶 7月20日,義烏市印發了《義烏市政府產業基金管理辦法》,決定從今年起設立產業基金,首期總規模為10億元,視資金需求和財力情況分次到位。產業基金由政府主導設立,并按市場化運作,旨在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引導金融資本和社會資本支持義烏實體經濟發展,推進義烏創業創新和產業轉型升級,是財政扶持企業專項資金分配方式改革的主要內容。
據了解,產業基金資金來源為財政資金和國資出資。財政出資主要來源于經清理保留的競爭性領域財政專項資金、深化財政存量資金改革盤活的部分存量資金、上級專項轉移資金及基金投資收益等。投資項目主要對接全省七大戰略產業,重點投入培育發展日用時尚消費品、信息網絡經濟、先進裝備制造、食品醫藥健康產業等產業,并積極推動國際貿易綜合改革、“義新歐”等項目建設,推進義烏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
產業基金一般以母基金的形式通過設立“子基金”模式進行運作。“子基金”模式,是指市財政資金設立的政府產業基金與上級財政資金、國有資本、社會資本及金融資本合作設立或以增資方式參與現有基金等設立“天使基金”、“種子基金”“創投基金”、“區域基金”、“定向基金”、“并購基金”等。對于少量重大項目也可采取注入資本金、直接參股、跟進投資、參與定向增發或優先股、“金股”、債權、可轉債等“直接投資”的模式進行運作。
此外,產業基金允許作為劣后級股東,其他社會投資資金可作為優先級股東。“子基金”模式投資期限最長不超過10年,“直接投資”模式投資期限最長不超過5年,確需延展投資期的,應按項目投資原有審議決策程序報批后確定。產業基金投資項目在達到投資年限或約定退出條件時,應適時進行股權轉讓、股票減持、股東回購以及清算等方式實現退出,退出程序應符合國家有關國有股轉讓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