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各類農產品生產、流通企業建設配送中心所購置機械設備及建設信息化系統,按不超過投資額的50%給予財政貼息。
2.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生產企業、農產品第三方物流企業建設100噸以上的冷凍冷藏庫,每100噸容量補貼10萬元。
3.對批發市場、超市新建1000噸以上的冷凍冷藏庫,每1000噸容量補貼50萬元。補貼資金在促進商貿流通發展有關資金中統籌安排。
4.對商貿物流企業,符合西部大開發政策條件的,可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5.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對專門經營農產品的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使用的房產、土地,暫免征收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對同時經營其他產品的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使用的房產和土地,按其他產品與農產品交易場地面積的比例確定征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6.將免征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政策擴大到部分鮮活肉蛋產品。
7.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對物流企業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減按所屬土地等級適用稅額標準的50%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8.鼓勵連鎖經營,對跨地區經營的直營連鎖企業,凡采取微機聯網,實行統一核算、統一采購配送商品、統一管理和經營的,均可按照預征率在跨區縣直營連鎖店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增值稅,年終由總機構按有關規定統一辦理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