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菜賤傷農、菜貴民怨”問題交替出現,有關部門也不斷出臺各種政策手段來進行調節。然而幾輪調整之后,未能從根本上得以解決。總是在不斷地“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因此,社會各界希望建立一個多贏的蔬菜流通機制,提出應當建立以政府投資為主體、不以贏利為目的、能提供優質、高效周到服務的蔬菜批發市場。由此,批發市場的公益性問題就成為各方關注的焦點。
公益性平臺缺位的背后
公益性平臺的缺失
農產品批發市場是我國農產品流通的主渠道,是實現商品流通的重要集散地。目前,我國大中城市的蔬菜供應,90%左右都要通過批發市場和集貿市場。一些市場收取的高額進場費、攤位費、交易費等,對菜價上漲有直接影響。這是因為我國的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基本上由企業投資并經營,為了收回投資并獲得利潤,只能采取高收費的辦法。
當前我國的農產品批發市場不僅僅是缺乏公益性的問題,也在深刻地影響著價格體系。湖北物流發展研究中心在對我國4大花椰菜生產基地之一的湖北省天門市張港花椰菜基地產銷情況進行實地調研后發現,在整個蔬菜生產和流通價值鏈中市場攤位費用所占比重較高,直接推高了蔬菜價格。經過調研顯示:一級市場攤位費130元/噸,占總攤位費的29%;二級市場攤位費150元/噸,占總攤位費的33%;社區市場攤位費170元/噸,占總攤位費的38%。總攤位費為450元/噸,占到蔬菜生產和流通總成本的1/3左右。
而在某些個別蔬菜交易場所還收取檢疫費、衛生費、治安費等名目繁多的費用,形成了目前蔬菜批發市場復雜的收費鏈條。近兩年,隨著各項成本不斷攀升,各個批發市場的場地費等也不斷上漲,無形中不斷增加了蔬菜流通成本。
批發、集貿市場收取高額攤位費,重要原因是政府對于公益性流通基礎設施的投入嚴重不足。
在韓國、日本、法國等發達國家,農產品批發市場大部分都是公益性的。我國在這方面嚴重缺失。這與蔬菜批發市場形成的歷史有關:“我國在對農產品市場和公益性市場建設方面有錯誤的認識,以為搞市場經濟,放開搞活就是把市場放開不管,讓它自生自滅,最終就使批發市場成為自發的產物。然而,正常情況下的市場格局是不能完全任由市場自我調節的。需要有一部分是公益性市場,有一部分是半公益性市場,有一部分是完全競爭的市場,國家應該進行分類管理。一直以來我國把全部的市場都自由化了,這就出現了差距。”
政府統籌規劃缺失
數據顯示,目前全國共有農產品批發市場4000多家。然而,投資主體多元化、復雜化,格局分布較混亂,這與國外公益性批發市場相差甚遠。
我國對于批發市場建設沒有相關立法和統籌規劃。批發市場建設本來需要有合理規劃布局的。“例如,作為北京市,需要建一級批發市場幾個?二級批發市場建幾個?三級批發市場建幾個?應該是依據北京市消費者區域劃分和消費量來確定的。”但是一直以來的現狀是,沒有任何合理規劃布局,只要投資就能建設,所以就造成了批發市場非常混亂。
由于缺少必要的規劃,使得中國批發市場存在更加復雜化。每個城市在擴張的同時,沒有配套擴大其農產品批發和物流基地。在城市飛速擴張的步伐下,更多的商業用地取代了批發市場和蔬菜集散地。合理統籌規劃的欠缺成了“賣菜難,買菜貴”的“幫兇”。
誰主批發市場投資?
以北京為例,據九三學社的調研,目前北京主要的8個批發市場多數是商業性投資主體投資興建的。而商業性投資主體在對農產品批發市場的管理中所滲透的自身商業利益,與農產品批發市場作為民生公共基礎設施的屬性、政府和公眾對批發市場應有功能的期待是相悖的。
據了解,我國現有的農產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大部分是自發形成的。政府的投入相對少一些,主要依靠攤位費(或進場費)來維持市場的運轉。單方面依靠批發市場經營主體并不能保證供應不斷鏈,而且僅僅靠一次次整頓批發市場攤位費和進場費也不能從根本上解決菜價高的問題。“我們的批發市場發揮公益性作用還是很多,非典期間賣菜難,批發市場都減費用,保證市場供應;冰凍災的時候批發市場也都發揮保障供應的作用。不能說中國的批發市場沒有公益性。批發市場本身確實具有公益功能,但是這個公益性是需要政府出資支持的。”“批發市場本身的作用就是促成產銷銜接,集散商品、形成價格、發布信息,而公益性只是為了滿足政府要求,因此需要政府出錢幫助其實現這個功能。”
這其中卻有著更深層的原因。首先,我們的政府現在的考核機制仍然是GDP,而批發市場沒有多少GDP,它帶來的是供銷的暢通,它的功能不是產生GDP;其次,跟目前我國的重稅政策相矛盾,我們的政府只希望產生更多的稅收,而我們的批發市場交易額產生不了多少稅收;第三,所有批發市場都是占有很多土地的,而我們的政府都是希望把土地賣掉,最大化升值,同時,建設批發市場的土地都是交通要道上的土地,而這些土地剛好都是價格最好的,政府都舍不得;第四,真正的公益性市場在土地、配套設施方面都是需要政府投資的,而我們的政府在這方面是不想花冤枉錢的,覺得帶來不了多少績效;第五,我們現有的政策體制是不認同所謂的公益性市場的,水、電、規劃等各相關部門沒有一個部門愿意配合做這項事情。”這些結構性矛盾最終都會在探索公益性批發市場建設的道路上成為層層阻礙。
批發市場作用重大“但這并不說明批發市場是推高蔬菜價格的罪魁禍首。一直以來因為高菜價問題屢屢出現,把板子都打在了流通環節,而實際情況是沒有哪一個環節可以算的上有暴利。根本原因在哪兒?是作為管理協調者的政府投入不足。”馬增俊舉例,例如土地,由于農產品批發市場一般只有一兩層建筑,很難像大型商城那樣進行多層開發,土地利用率低;而批發市場用地按商業或工業用地標準去執行,就大大增加了市場經營成本,進而推高農產品價格。如果政府相關稅費減免將有效降低流通成本。
對于我國批發市場存在公益性的問題,記者在采訪中得到了印證。7月21日,北京遭遇特大自然災害,作為北京市交易規模最大的農產品專業批發市場——北京新發地農產品批發市場7月23日~8月5日,免除5種當家菜的進場費,為北京市蔬菜應急供應提供了保障。
對于近兩年市場管理費的逐年上漲,已經占了批發環節菜價漲幅的1/3這一問題,北京新發地農產品批發市場辦公室主任楊攀告訴本報記者:“批發市場的收費都是依照國家規定標準收取,就是不超過交易額的2%。商戶說收費高了,是因為這兩年的菜價一直在漲,而增加的費用中很大部分都被不斷上漲的各項經營成本抵銷。而且,我們每年投入的成本也在增大,服務項目每年在增多,升級改造等各項都在提高成本。”
該如何破解這道難題?
由于歷史發展基礎性條件差,造就了目前提倡由政府建立公益性農產品批發市場的難度很大。
需要探索的道路
要促進農產品批發市場發揮公益性作用,一方面,在重大的城市,可以作出一個國家投資或省級、市級地方政府投資建設公益性蔬菜交易市場(包括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建成“標桿式”的批發市場,即不是以贏利為目的,關鍵時候做收儲和平抑價格。可以采取總體規劃、分步實施的辦法,逐步擴大公益性交易市場的蔬菜流通示范效應。“但是不能夠建多,多了一定會虧損。”另一方面,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具有公益性的本質屬性,政府需要完善和促進其公益功能的發揮。比如倉儲能力、冷鏈建設,食品安全檢測等,需要政府出錢來完善。第三,設立一定的風險基金支持或者公益性功能發揮的補貼基金。
也有專家表示,可以通過投資入股、產權置換、基建配套、回購回租等方式建立一批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公益性蔬菜交易市場。以公益性蔬菜交易市場為載體,重塑交易市場功能,包括質量檢測、展示交易、加工配送等。
公共財政的投入可以大大降低農產品批發市場的運行成本,對農民和消費者都是有益處的。政府應如何引導批發市場建設,如何提供服務,如何加大公益性扶持力度,幫助批發市場降低經營成本,從對整個生產、流通、批發環節的補貼上。那么這些措施落實之后,政府和市場共同來努力,來維持這個好的流通秩序,來降低攤位費和進場費,很值得研究。”
發達國家帶來的啟示
日本有一部分市場叫中央批發市場,是公益性市場。日本是先立法,設立中央批發市場科,設立了一個專門的部門。中央和地方政府出錢建市場,建了一套管理體系再進行招標。所以日本中央批發市場叫公益市場,因為它的設施是純政府建的所以也叫公益設施。日本批發市場的運作模式是實施市場準入制,進行會員制管理,不是任何人能進入賣菜的。
對比而言,中國批發市場是“誰投資,誰建設,誰管理,誰受益”的政策原則下誕生。“我們沒有出法律,沒有相關建設意見和規劃,所以純是一個市場行為。”
而在日本批發市場法規定,20萬以上人口的市場都可以建立中央批發市場。同時相關法律規定,各城市的運貨卡車終點站、批發市場、倉庫等流通基礎設施,都要建立在周邊交通條件較好的地方,并在用地等方面優先保障。這些批發市場大多由各級政府投資或補貼。
“現在需要出臺實施細則和具體的規定,比如30萬以上人口的城市,像日本一樣,規定必須在交通要道的附近選一塊地。這塊地只能用于建設農產品批發市場(中央農產品市場或省級農產品批發市場)和物流園區,構成一個公益性的骨干農產品網絡
日本很早就出臺相關的規劃和強大的政策約束力,必須保證每個縣每個市都有自己的公益性農產品市場。“他們是有法律規定和國家規劃的,而我國已經形成了現有的市場模式,那么要讓這些市場保持一定的公益性還是有可能的。值得提倡的就是由政府在土地的利用、水、電、稅收等方面進行補貼,來增強現有市場一定的公益性,這也可以看作是半公益性市場的建設。”
但就目前情況來看,沒有具體的政策,沒有具體的實施細則,沒有具體的規定。“出臺實施細則,必須是十多個部門相互配合,資金怎么保障,土地怎么保障,這一系列工作必須做,否則沒法操作。”